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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强国说学习2021-02-011006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民事责任

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题目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第四编人格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九百九十五条中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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