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笔记正文

关于刑事案件采访报道,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超越刑事诉讼程序,进行预先定罪式的报道和评论)。

强国说学习2021-10-26742刑事诉讼

题目:关于刑事案件采访报道,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超越刑事诉讼程序,进行预先定罪式的报道和评论)。


题目解析:


法制报道要正确处理案与法、案与人的关系。在法制报道中既要关注案件,更要关注法律、关注情理,寓法于案、寓理于案,防止出现见案不见法、见案不见理;要善于挖掘案例中的人文内涵,揭示出深刻的道理、情理、法理;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合法合规报道。对于未定论的涉法案件,不能超越诉讼程序,进行预先定性定罪式的报道和评论,而要多作程序性报道,避免出现“无罪变有罪,小罪变大罪,此罪变彼罪”的“媒介审判”现象。

法制报道过程中对法律事件的故事情节进行必要渲染和细致刻画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使法制报道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但要防止出现对案件细节部分的过度描写和对当事人情感的过度刻画,避免使法制报道故事性、趣味性强而教育性、警示性不够,甚至走向娱乐化的问题。对涉法案件的宣传报道,要特别注意对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预判,在报道中要增强自律意识,避免为了追求独家报道、吸引读者眼球而千方百计地去挖掘隐私,进行恶意爆料和刻意炒作,而是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全面公正、真实准确、客观审慎地进行宣传报道。

如想转载该文章请注明出处:强国说学习-qiangguoshuo.com
强国说学习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链接:https://www.qiangguoshuo.com/xxbj/1882.html